根据全国造价员管理办法,造价员是没有明确的执业范围的,只是根据项目具体安排从事岗位工作,承担岗位责任,没有投标文件签署权。第十条 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第十五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二)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第十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上面是政策依据,具体要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