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经济活动日益纷繁复杂,逃税手段也不断翻新,税务稽查若仍采用传统的查账形式,陷入被动不可避免。其实,随着经济活动日益与互联网融合,互联网上处处可见经济活动的痕迹,税务稽查完全可以“为我所用”。“互联网+”理念可为税务稽查选案提供更广阔的资源。一方面,随着便捷的网络检举渠道开通,人们足不出户就能提交检举材料,网络检举已成为很多地方税务稽查的重要案源。另一方面,当前大数据信息快速建设,各监管部门和网络运营商、金融等单位正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互联、资源共享,在此背景下,税务稽查如能与时俱进,增加大数据应用,将纳税人的各类经济数据与其申报纳税数据对比,选案质量将大幅提高。“互联网+”理念可帮助税务稽查攻坚克难,提高办案质效。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交易活动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完成,线上签约,线下交易,网络支付,电子记账。即使是常规交易,也常会在互联网世界留下信息。随着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大数据开发应用不断推进,税务稽查部门如果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效应,将“互联网+稽查”做实,多种检查困扰会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