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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职工办理病退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于 2025-05-05 22:13:45

所需材料: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扩展资料:一、住院起付标准1、三级医院300元,基金支付比例90%。2、二级医院200元,基金支付比例92%。3、一级医院100元,基金支付比例94%。4、异地住院300元,基金支付比例90%。二、备注1、普通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支付范围,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2、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以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本人自付一定的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3、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万元。参考资料来源: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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