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外聘员工和正式员工,在劳动合同上面有以下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正式员工在与用工单位正式确定劳动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的保障。外聘员工签的是劳务合同,相当于临时工,一般不给缴纳五险一金,没有正式合同的保障。2、合同目的不同劳动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劳务合同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目标。3、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务合同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干预及保护,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最低工资、合同解除等方面都作了特别规定。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乙方为劳动者,甲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正式成员后,应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合同则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经仲裁前置程序,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解除应也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参考资料来源: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