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动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公司审计机制的建立并主持开展审计日常工作。(1)负责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审计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2)负责对集团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审计、管理效益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审计、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审计等系列审计相关的工作,进行有关审计原始资料的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编写内部审计报告。(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拟定集团公司各项内部审计制度,并对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 负责组织对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运作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5)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或抽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6)负责开展管理人员离任审计以及上级交办的专项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7)组织实施对工程承包(包括总包和分包)和出租经营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负责组织或参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计,负责对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8)根据曦隆集团公司与个分子公司、集团职能部门(开发公司、销售公司、物业公司、建筑公司、物业公司、贸易公司、润鑫建材)签订的2012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各项目、费用等情况,依据计划完成进度,分阶段进行抽查和审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9)负责组织落实董事长交办的监察审计事项。(10) 负责对公司签定的合同以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