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刚取得的时候是60%,所以按成本法核算,从X1年到X3年实现的净利润都不做分录。但是等到X3年出售20%之后,剩余的40%按照权益法核算,那么X1年到X3年的实现净利润需要追溯。①X1年实现净利润30万,按照权益法当年分录应该是: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 (30*40%)贷 投资收益 12②X2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万,分红20万,当年的分录应该是: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6贷 投资收益 16其他综合收益 6借 应收股利 8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但是成本的已经做了分录:借 应收股利8 贷 投资收益8,如果想变成上面的分录,应该是:借 投资收益 8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因为上面都是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12+16-8=20万,相当于90%需要计入利润分配,10%进入盈余公积。③X3年实现净利润20万,分红30万,当年分录应该是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贷 投资收益 8借 投资收益 12 (原理同上)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合并了,相当于就是 借 投资收益 4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最终追溯需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12+16-8+8-12)”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6 ,借方还有投资收益4万,贷方就是其他综合收益 6和以前年度投资收益20万(分90%和10%的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