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单位的做法肯定违法,你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与否与用工单位无关,他无权要求你更换一家新公司。若你主动向原劳动派遣公司辞职,肯定没有经济补偿金。这是从法律层面而言的。2、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用工单位实际上就是你唯一的单位,他只是找了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把你兼职来,兼职去;可能之前的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相关资质(7月1日之后劳务派遣实行许可制),故要你们换一家新派遣公司。但你为了保住工作,估计要服从。我能建议你的办法,是和与你一样情况的工友们,一起与用工单位进行沟通,提出你们的想法。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