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现在证据,是完全可以支持你的主张的。关于仲裁员没有公司的离职报告是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的主张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这样的话,所有的公司在违法辞退员工都不出具离职报告,那么员工都不能进行仲裁了,那还要劳动合同法做什么?你所能要求的不仅是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除此以外还有以下权利:1、因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4个月的双倍工资;2、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你可要求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关于员工手册的问题:不知道你的主张是什么,如果你想用员工手册证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证明你的主张,那么因为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在你手中,其规定是有效的;但如果员工手册中的内容对你不利,那么你可以不认可员工手册,一般公司发放员工手册的时候,是不会让员工签名的。你可以主张此员工手册,没有发放给你,你不受其内容的限制。如果劳动仲裁的人员以没有离职报告不受理你的案件,你可以让他们出具不受理通知书,凭此通知书,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