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一)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三)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不具备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二)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三)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四)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你对照这个条件看一下就知道了,有可能学校还有其他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