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2、办理时限:根据《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公告期限除外)。3、代办事项: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一条,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扩展资料:法律责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