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是理论者提出来的问题,实际中是融合在一起的,不存在单独的管理方式问题,而是如何设计管理制度和如何执行的问题,有的做的偏向人性化,有的看上去更制度化,然这却也是见仁见智的。两者的统一,以人为本才是最好的。比如,大多单位有个上下班制度,超过规定时间到的就是迟到,迟到就有处罚办法。相信设计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上班迟到,员工克扣工时,同时恶化工作环境,让好好干的人受到不好好干的人影响,也即考虑到人性的恶的作用,想通过这个制度去恶。然而人性还有另一面,即好的地方,比如有人因为路上遇到需要救助别人之类的事,因而也会因此迟到,这是人性好的地方,对单位来说就是迟到,按制度就得处罚,这是制度化管理。这里就碰到这个问题了,是坚持制度处罚好人呢,还是例外放一马不处罚,处罚于情说不过去,不处罚会被人利用为自己下次辩解迟到而不被处罚,管理者为此而担心。估计大多单位在证实是做好事的话是会放一马的,来个例外,而当不能确定时往往会处罚,这个标准往往是某位管理者决定的。其实这样的问题,我觉得实际是工作的责任心,工作的细致程度,工作的经验问题。就说这个上下班制度,如果设计时就考虑到这些问题,不是一刀切只规定超过时间就处罚,而是明确列入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处罚,什么情况下必须处罚,合情合理,让人一看就知道我自己的行为属于那种的话,在上班时遇到的各种问题,每个人自己可以对应进去,而不必为迟到发愁甚至影响心情耽误事情,这就是人性化,因为知道人性有好有坏,扬善去恶是目的。同时在执行时,一则该不该处罚一目了然,不必担心制度被废被利用。反过来如果确实还有考虑不周的则以人为本,再通过碰到的事例追加到制度中去,不会造成个人说了算的威权管理。这样人性化制度化就结合的完美了。当然这是比较理想的情况,要做到极致的理想情况,那是需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有此想法的人来做,还要有能力有时间做,工作细致到位了才会有个好效果。光说是没用的,图省事更没用。人性化也好,制度化也好,天上不会掉下个林妹妹的,哈哈,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