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项目立项目再获取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 、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项目核准的内容及效力一、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省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国家及区域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未影响公共安全。二、 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 、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人防、生产许可、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扩展资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第二十一条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第二十二条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参考资料: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