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指内部掌握的建设单位对拟发包的工程项目准备付出全部费用的额度。标底一般先由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服务部门或专门从事建筑预算定额部门,编制出设计概算或施工预算,然后经建设单位和主管机关、建设银行等共同审查后确定。如果有一方中标,不用把标底前给中标方,标方的标底被对手知道了会导致不公平竞争。标底是选择中标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开标前要严加保密,防止泄漏,以免影响招标的正常进行。标底确定得是否合理、切合实际,是选择最有利的投标企业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步骤。扩展资料:标底编制原则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招投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