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程序:西安市生源毕业生:———在国家和省教育部门规定的就业介绍期内,到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委托省教育部门核发户籍准入证;到市和区及以下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由省教育部门介绍到市人事部门,委托市人事部门核发户籍准入证。———从外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西安市生源专科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统一到省教育厅报到,并按上款规定申办户籍准入证;毕业超过两年后回市区就业落户的,一律向市公安局申办户籍准入证。非西安市生源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被西安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专科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户籍准入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专科毕业生申办户籍准入证,各用人单位亦可委托托管人事档案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申办。各用人单位委托代理申办户籍准入证,原则上以税务登记所在地为准,由所在区(包括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阎良航空产业基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统一向市人控办申办。对人事档案已托管在省、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亦可委托省、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