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或“会计基础”的单科成绩不跨年度,必须同年合格,才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2年。初级会计电算化目前无时效限制。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在成绩有效期内根据工作单位的税务征管关系到相关财政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并持下列材料:(一)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四)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的其他材料(如信息登记表中所填项目相关证书等)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张,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