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有优先承包权。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2、根据第一条,这个地痞和水利局已经违法。但这种违法形式应由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归公安部门管理,所以警方不处理是适当的。如果他在强征过程中出现打人问题,那么归公安部门管理,但警方只处理打人问题。重要提示:据你所述,这块地好像已经不属于你们村的了,是不是已经归国家征用了。你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因此,你要先搞清楚,前几年政府加宽河道的时候,履行的是什么手续,如果政府为了防洪建设已经征用了这片土地,那么这片土地就不再属于集体土地,已经是国有土地了,也就是说不属于你们村的了,虽然后来你们继续承包,但土地性质已经改变,不再属于你们村。那么对这片地的管理权限已经划归了国家所有,因此才会出现水利局与那个地痞商量承包的情况。如果不是这块地被国家征用,那么水利局是不会出现在你所述的这件事情当中的。如果确实是国家征用,已经是国有土地,那么上边我说的这两条自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