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三)制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七)对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八)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企业内部试验室)实施监督管理。(九)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等工作。(十)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十二)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十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十四)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